答:国办发﹝2018〕33号文件对此次改革提出了明确目标要求。首先要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一半的目标,由目前平均200多个工作日压减至120个工作日,同时要逐步统一和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制度,到202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韩正副总理明确要求要实现“四个统一”,即: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体系、统一监管方式。
改革的任务和措施主要包括4个方面:一是统一审批流程,分类优化审批阶段,每个阶段实行限时并联审批;二是通过“减(精减审批事项和条件)、放(下放审批权限)、并(合并审批事项)、转(转变管理方式)、调(调整审批时序)”等措施,精简审批环节,推行告知承诺制;三是完善“五个一”的审批体系,努力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四是强化监督管理,完善信用管理体系。
4.问: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一张蓝图干到底”,这次改革中也提出要建设“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请介绍一下什么是“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它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中能发挥什么作用?
答: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12月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建立空间规划体系,科学划定城市开发边界,一张蓝图干到底。所谓“一张蓝图”就是以城市发展战略为指引,统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涉及空间资源和要素配置的规划,统一各类图纸坐标系,消除规划差异矛盾,通过信息化手段,在一张图上共同划定各类控制线,构建统一的空间规划管理信息,形成覆盖城市空间的“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多规合一”是“一张蓝图”的基础,“一张蓝图”是“多规合一”的表现形式,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中完善审批体系的重要内容。
“一张蓝图”是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起点,是实现并联审批、加强部门协调、提高审批效能的基础,所有的工程建设项目都依据“一张蓝图”实施,真正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各部门在项目生成策划阶段根据“一张蓝图”,运用“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协调提出发展、空间、生态等各方面的意见,解决后期建设条件矛盾的问题,并作为后期项目审批的依据,加速项目生成落地,提高审批效率。
5.问:为什么要整合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中的作用是什么?
答: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中完善审批体系的重要内容。当前很多审批部门都建立了自已的审批信息系统,但各部门的审批系统往往都互不联通,信息孤岛问题突出,各审批部门的审批工作无法做到信息共享、统筹协调、共同推进,也无法得到有效监管。这次改革提出要在国家和地方现有信息平台基础上,整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覆盖各部门和市、县、区、乡镇(街道)各层级,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信息共享。审批管理系统要与“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各部门审批管理系统等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做到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实时传送。同时,审批管理系统要在线监控审批部门的审批行为,对审批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和审批节点控制,杜绝体外循环,提高审批服务水平。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整合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各试点地区的系统连接,实时了解各地审批管理情况,以加强对地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不仅要实现在线并联审批工程建设项目,还可以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全面了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事项、流程、时间等情况,实时显示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状态和结果,并实现对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整合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是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一半,形成全国统一的审批流程、数据平台、审批体系和监管方式,是建立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基本制度的重要基础和必要手段。此外,住房城乡建设部正在抓紧对国家层面其余70余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规范进行研究,提出修改建议。
6.问:国办发﹝2018〕33号文件实施以来,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指导试点地区改革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我部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18〕33号文件和韩正副总理讲话精神,近期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组织召开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按照韩正副总理指示,积极筹备召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2018年6月4日,韩正副总理在厦门市主持召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改革试点工作。韩正副总理在讲话中深刻阐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了改革的目标、方向和路径。
二是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培训。2018年6月5日,在厦门市召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培训会,贯彻落实韩正副总理讲话精神,解读国办发﹝2018﹞33号文件,学习交流厦门、沈阳等地的改革经验。王蒙徽部长出席培训会并进行专题辅导,系统总结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践体会,对试点地区如何推进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截止目前,共培训试点地区1000多人。
三是督促指导试点地区制定实施方案。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编写要点》。对试点地区实施方案进行3轮审核,专门组织专家进行研究论证,指导试点地区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对各试点地区实施方案提出备核意见,对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实施方案提出明确要求。
四是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国家层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90余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进行梳理。研究提出第一批18部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修改建议,征求了有关方面意见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同时,要求试点地区对国家层面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提出修改建议。
五是加快整合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积极开展系统整合建设的基础工作,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数据对接标准、地方系统建设指南等指导性文件。
六是开展调研督导。9月中下旬,赴试点地区进行调研督导,全面了解试点地区改革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指导试点地区开展改革工作。制定印发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考核评价试行办法》。
七是加强宣传和交流。通过答记者问的方式对国办发﹝2018〕33号文件进行解读,并在相关媒体公开。定期编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简报,通报交流试点地区工作情况。在我部网站开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专栏,宣传介绍试点地区改革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