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煤电应急调峰储备电源公示
2018-10-24 来源: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煤电应急调峰储备电源管理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18〕1323号)等文件要求,经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研究,拟将神华国能宝清电厂2台机组作为黑龙江省煤电应急调峰储备电源。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10月24日-30日。在此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黑龙江省发展和委员会电力发展处反映。
电话:0451-82625096
传真:0451-82628547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省发改委电力处
邮编:150001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0月24日